(资料图片)
一、一般情况
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足5年的(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计算) ,购房人不得转让房屋产权份额
二、特殊情况
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,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同意,由代持机构按照原购买价格回购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。
三、出售须知
1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经代持机构同意,购房人可按届时市场价格转让所持房屋产权份额,代持机构拥有优先购买权,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。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,与购房人按产权份额分割销售收益,相关交易环节税费按产权份额各自负担。
2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,购房人可按届时市场价格,一次性购买政府持有的房屋产权份额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,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。